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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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启!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02-23
 日前,2023年第一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经启动。为帮助企业了解相关申报事项,我们准备好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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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范围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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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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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先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加强申报宣传力度,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申报。
(二)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附件请按顺序编号后打包,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自评表从培育平台下载并盖章,同时附附件2中第1、3项相应纸质材料,如咨询请联系属地主管部门)。
▶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
▶培育平台于1月1日开放,3月1日关闭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培育平台,对企业自评结果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四)市经信局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将通过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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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参考)
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
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地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