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司改制及挂牌
为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并积极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资本市场意识。对完成公司制改制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奖励
为激励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有充分上市意愿的我市企业分梯队、分层级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充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纳入市级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对新纳入遂宁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后续被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分阶段奖励
为减轻企业上市申报初期的财务负担,实现对企业上市全过程、全周期的精准支持。针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进行奖励。
(一)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并公示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或核准的企业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最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北京交易所首发上市分阶段奖励
针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进行奖励,减轻企业上市申报初期的财务负担。
(一)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并公示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通过四川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对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或核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最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境外上市及总部迁入我市
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及总部新迁入我市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企业上市服务直通车机制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建立企业上市服务直通车机制,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直通车予以协调解决。
有关问题说明
本《政策》与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其他市内支持奖补政策重合的,均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政策》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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