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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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中心开展PE份额转让试点14条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北部湾股权交易所 发布日期:2022-09-27
 9月2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3大部分,14条具体举措,以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有序退出为目标,重点围绕国资转让、工商变更、权属质押、行业规范、组织保障等核心环节,充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份额转让,其中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份额转让平台实现有序退出;支持QFLP试点机构积极探索跨境份额转让业务,同时,还支持部分国资公司新设S基金或增加S策略。

 

 

支持部分国资公司新设S基金或增加S策略

《若干意见》旨在发挥上海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服务体系,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基金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私募基金及其投后企业的服务能力,助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循环畅通。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国资进场交易要求。上海私募基金中,国资比例较高,退出需求突出,但国资基金份额在转让中存在一些政策限制。在上海市国资委支持下,将估值替代评估等关键政策写入《若干意见》。同时,上海市国资委也配套制定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

 

二是畅通份额变更登记路径。变更登记是保证份额转让业务双方权益的关键环节,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支持下,实现登记注册信息与交易信息互通,提高确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后续将考虑结合“一网通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争取立法支持业务创新。目前,与份额转让密切相关的份额质押业务没有上位法依据,但市场需求较为强烈。在上海市人大的积极支持下,借助浦东立法便利,将相关政策内容写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及《若干意见》中。

 

四是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为发挥上海资金集聚优势,提高市场活跃度,各单位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参与份额转让试点工作。其中,上海市国资委支持部分国资公司新设S基金或增加S策略;上海市财政局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份额转让平台实现有序退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QFLP试点机构积极探索跨境份额转让业务,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性协会与上海股交中心加强合作等。

 

 

 

 

支持发起设立S基金 鼓励对新设基金给予政策支持

 

《若干意见》明确政策出台的目的,即畅通退出渠道,吸引长期资本,形成市场各方良性互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支持各类主体参与的措施有3条,一是支持各类国有基金份额、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形成的份额开展转让试点;二是国有基金份额转让可采用资产评估或估值结果为定价基准;三是支持QFLP开展跨境转让业务,引导基金投资的企业股权同步转让。

 

加强信息对接的措施方面,上海将推动数据授权并提供数据共享技术,实现登记注册信息与交易信息互通。同时用好“一网通办”,快速办理份额交易变更,推进各类基金企业登记注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以及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托管、质押登记等业务。

 

财税相关政策方面,上海将落实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支持发起设立S基金,鼓励对新设基金给予政策支持。

 

 

以下为《若干意见》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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