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
麝香为中医药不可缺少的传统名贵中药材,我国药用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其药理药效独特,具有芳香开窍、活络化瘀、镇静镇痛等作用,在中药配伍中除本身药物作用外,起“ 催化剂” 的作用,故民间应用较广。麝香是 433 种中成药和 165 种出口创汇中成药的主要原料,我国含麝香的中成药年产值近 100 亿元人民币。麝香除药用外,香料工业、化妆品也广泛使用,也是回族传统的寿物。我国仅药用,每年需要天然麝香 1200kg 以上,人工合成麝香 30 吨以上。国外
使用天然麝香也有近三千的历史,埃及、印度、日本、韩国、法国等国有使用天然麝香习惯,用途多样化。年需求量在500kg 以上。
天然麝香来源为鹿科动物林麝 Moschus ber ez ovskii Fler ov、马麝Moschus sif ani cus Prz ewalski 或原麝 Moschus moschif er usLi nnaeus 公麝腹部香囊分泌熟化干燥物。传统获取麝香的方式为猎杀麝割取其香囊所得。自 1958 年开展生产人工养麝以来,开创了新的、可持续利用的麝香获取方式——人工养麝活体连续取香,是在不麻醉,不手术,人工保定,刮取香囊内麝香仁,一年或 2 年一次的连续取香方式。2003 年,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局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明文规定“ 全面禁止猎捕麝和收购麝香的行为,中药生产所需天然麝香全部从现有库存或人工繁殖所获天然麝香中解决。从此,我国结束了杀麝取香的历史。
国家对天然麝香的管理
对麝香的使用,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实施使用“ 配额制”。《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规定“ 禁止将天然麝香用于除药用以外的其他商品的生产,加强对利用库存及人工繁育来源的天然麝香制药的管理。因生产重要药品需要利用库存的或人工繁育来源的天然麝香的,必须由生产企业提出申请,说明药品种类、生产计划和需要天然麝香的数量及来源,并附国家药品生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报我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凭批准文件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批准的数量启用库存天然麝香或调运人工繁育来源的天然麝香,并按批准的药品种类、数量进行投料生产。同时,对其天然麝香库存量进行核减,直至核销完毕。进出口含天然麝香的产品,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规定报我局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经营利用天然麝香生产药品和进出口天然麝香产品。
人工麝香
人工麝香的研究,自 20 世纪 70 年代初开始研究,“ 六五”期间被列入国家科委攻关项目,1987 年卫生部药政局批准人工麝香进行临床研究,1993 年批准为中药一类新药,1994年试生产投放市场,2004 年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生产批准文号。“ 人工麝香研制及其产业化” 获得 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国家对人工麝香和天然麝香管理
人工麝香与天然麝香的管理有较大差距,国家在天然麝香的使用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类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禁止将天然麝香用于除药用以外的其他商品的生产”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对天然麝香使用范围规定“ 特别是对天然麝香的使用范围,须严格限定于特效药、关键药等重点成药品种和重点医院。” 人工麝香的药用,是对没有得到国家药监局、国家林草局批准使用天然麝香的中成药品种、生产企业,使用人工麝香。
市场价格差距
从市场价格比较,天然麝香价格 100万元/kg,人工麝香价格 5.5 万元/kg。
麝香生产能力
(1)天然麝香。我国目前人工养麝总数约 30000 头,年产麝香 150kg 左右,是目前配额需求量的 12.5%,还有很大的缺口,如果再加上将民间需求和开发新药的增量,天然麝香的生产与需求有很大的缺口。
(2)人工麝香。人工麝香为订单式生产,有需求就能生产。很大程度上需要使用天然麝香生产厂家,中药品种,因没有麝香来源,无赖只能用人工麝香代替。